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凡具备本项目能力的均可参加。
1、项目名称:洪家街道统一股份经济合作社11号土地招租项目
2、土地情况及地址:本项目共1个土地招租,为11号土地,位于中国农港城冷库区东边,约3亩,长约130米,宽约15米,具体位置及规模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上的电力4号环网单元和电力5号环网单元不在本次招租范围内,且不得移动和破坏)。
3、标段划分及标底价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底价如下:
一标段:11号土地:32000元/亩/年;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标底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自然人(自然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租赁期限:5年
6、租金:第一年至第五年每一年的年租金金额为中标价。
7、用途:满足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或允许范围内)的均可(因违建等原因被拆除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8、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于报名前以投标人(自然人本人或企业法人)名义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府大道支行;
银行帐号:550867874500015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不要的则没收),未中标人(含废标的)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履约保证金:3万元,可采用转账或银行独立保函、保险机构独立保函形式递交。采用转账的,则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且无任何违约行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采用保函形式的应保证履约保函在租赁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续有效。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和地点及费用: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17时00分止在台州市椒江区亿嘉路华中大厦1单元701室递交报名资料并获取招标文件。
11、报名时提交资料:
(1)自然人:1)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
1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
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密封后于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前送至椒江区洪家街道统一村村部二楼会议室,逾期无效。投标人以企业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的不用提供)递交;投标人以自然人参与投标的,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4、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最高报价者的为中标人,如出现报价并列的,则抽签确定。只推选一个中标人。
注:若有效标少于3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15、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统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8962358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中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832068